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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水平副教授为师生讲述“建国以来我国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历程、逻辑与启示”
作者:研究生院   编辑:魏梦鸽   发布时间:19-11-12      点击:

117日晚,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导师讲坛”第138讲在长安校区举行。法学院代水平副教授作了题为“建国以来我国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历程、逻辑与启示”的学术报告,研究生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本次报告。

代水平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阐述了地方立法权限变革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意义。他对立法权限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重点讲解了划分立法权限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他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历程,分析了地方立法权限变革遵循的基本逻辑,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思想条件是对权力分立认识的不断升华、路径选择是审慎控制的渐进式放权,方式方法为一元多层次的反复探索。他总结了我国地方立法权限变革的经验与启示,分别是以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为根本、坚持发挥“两个积极性”,坚定遵从立法权运行的基本规律、完善立法权权能体系,以“单一制”为基础、推进立法权限分配法治化改革,坚持逐步推开的改革策略、进一步明晰地方立法权限。

法学院吕康宁博士从问题切入及论文撰写等角度对报告进行了点评,以法理学和法经济学的视角对地方立法权限的变革进行了解读。

问答环节,现场师生与代水平进行了互动交流。学生代表为代水平赠送了“导师讲坛”纪念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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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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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水平副教授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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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导师讲坛纪念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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