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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民族精神理论
发布时间:04-07-01      点击:

邓小平的民族精神理论

杨权利

          

一、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

    民族精神作为一个文化范畴,它是民族群体的共同的社会地位、社会经历及其共同利益和与整个社会生活关系在该群体成员头脑中的反映,是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等的综合反映。

    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民族精神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其基本内容是相对稳定的,但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民族精神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表现出不同的历史特点,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条件。

    纵观中华民族的历史,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勤劳勇敢、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当历史的长河流淌到了现代,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进行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不断地适应各个历史时期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结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丰富、充实、发展着中华民族的精神。

    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创造出“井冈山精神”;坚忍不拔的“长征精神”;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威武不屈的“红岩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人民又表现出了战天斗地的“大庆精神”;甘于奉献的“雷锋精神”;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两弹一星”精神;气吞山河“抗洪精神”。这一切,无疑是对民族精神的发扬光大。

    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发扬和光大民族精神的具体内容,可以有多种概括,邓小平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一文中提指出:“我们在正确的政治方向指导下,从分析实际情况出发,发扬革命和拼命精神,严紧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无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搞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大大发扬这些精神。如果一个共产党员没有这种精神,就决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但如此,我们还要大声疾呼和以身作则地把这些精神推广到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中间去,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精神文明的主要支柱,为世界上一切要求革命、要求进步的人们所向往,也为世界上许多精神空虚、思想苦闷的人们所羡慕。”(1)

   (一)革命和拼命精神,马克思指出,“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2)

它形象而深刻地说明了革命在社会发展中,当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发生尖锐冲突时,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推翻或摧毁的国家政权,建立新的政权,以较高的社会形态代替较低的社会形态,从而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扫清道路。而且,人民群众在革命时期能发挥出创造历史的巨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革命阶级在斗争中受到锻炼和改造,成为建设新社会的基础。

    在中国革命史上,中国共产党人及其领导的中国人民,正是发扬革命和拼命精神,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建立起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正是发扬这种精神,才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步步胜利,而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理论。他提出了“改革也是一场革命”,“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的重要思想,认为:“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的行动。”(3)

  (二)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严格的纪律是一个民族凝聚力的基本保证,也是一个党生死存亡的基本保证。

邓小平多次提出和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问题。“我们这个党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党,是坚持和领导无产阶级的、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觉悟的、有革命纪律的先进队伍。”(4)他指出:“要加强干部学习,增强党性,反对派性,加强纪律性,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5)“我们这个军队,历来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强调自觉遵守革命纪律,不这样,我们能够战胜比我们强大的敌人吗?”(6)“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纪律性。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7)可见,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中国共产党凝聚的组织保证,也是打垮一切旧势力的根本的一条。“没有纪律可不行啦,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没有纪律不行。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靠自觉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最好的风气就是这个。”(8)依靠严格的组织纪律,我们团结了全党,也团结了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胜利,社会主义在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更需要加强党内组织纪律,凝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在走艰苦奋进中的各种困难和挫折。

    加强纪律,首先要反对宗派主义,“党员要按照党的章程办事,遵守党的纪律,不能搞宗派主义,树山头,垒山头,或者站在这个山头,那个山头。如果这样,党就分裂了,就没有战斗力了。”(9)“组织纪律性差同派性有关。他们考虑的不是革命整体的利益,而是他们那一派的利益,小宗派的利益高于一切,要名,要利,要地位。”(10)其次,必须正确认识自由和纪律的关系。严格遵守纪律,不是一概否定自由。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党员,都享有自己自由的权利。“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也不是人们主观领域内的想象,而是人们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因此我们“首先要向青年进行有理想、有纪律的教育。没有理想和纪律,建设四化是不可能的。许多青年崇拜西方的所谓自由,但什么叫自由他们不懂。要使他们懂得自由与纪律的关系。(11)“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12)

    自我牺牲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重要内容,古人“舍小我而为大我”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后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境界,一直是对个人荣高品格修养的基本要求,这种牺牲精神,有时是以牺牲自己的肉体而完成大义,如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而在和平时期,则多以牺牲个人的利益而顾全局为主要表现,“惟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就是最典型的写照。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和发扬集体主义精神。邓小平指出:“要提倡顾全大局,有些事从局部看可行,从大局看不行,有些事从局部看不可行,从大局看可行。归要根到底要顾全大局。”(13)“特别要着重宣传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道理。只有党内党外上上下下人人却注意照顾大局,我们才能顺利克服困难,夺取四个现代化的光明前途。”(14)

    在此问题上,首先要反对极端的个人主义,但同时也必须反对整体主义,因为“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15)“我们从来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我们要向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努力°宣传这种高尚道德。”(16)

(三)大公无私和先已后人的精神。人的价值是权利和义务,享受和奉献、消耗和创造的统一。

胡乔木同志曾经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个人和社会关系上,人的价值包括两方面,即,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个人对社会的贡献。”(17)人的价值是和人生目的相互联系的。在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在人生目的问题上,一般地表现出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以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生目的。第二个层次,是以先公后私即先人后已为人生目的。第三层次,是以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为人生目的,这就是“合理的利已主义”。第四层次,是以自私自利为人生目的。

     现阶段,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提倡和表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服从组织,大公无私,毫不利已,专门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而在其他社会成员的公共准则中,则应大力倡导“先公后私,先人后已,”的精神,提倡“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精神并使这提升,同时,必须反对自私自利的人生态度。

(四)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

    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和基本方向是前进和上升的。但是由于新事物战胜旧事物过程中会遇到反复曲折的斗争,同时也由于某些偶然的因素,事物的发展也会出现暂时的停顿或倒

退,使得前进过程中出现许多的困难和挫折。这就要求我们即要对光明前途充满信心,同时更要有清醒的头脑,有克服各种困难,压倒一切敌人的气概。

    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开辟了历史的新纪元,它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由理论变成了现实。然而,我们要从根本上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建设一个全新的社会制度的这一过程又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也会出现更多的曲折,发生许多更为复杂的情况,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在困难面前要处惊不变,沉着冷静。“我们走的路还会有曲折,错误也是难免的,但我们力求及时总结经验,更不要因为小曲折而缩手缩脚,不敢大步。”(18)他指出:“我们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就是要搞现代化建设。能否实现四个现代化,决定着我们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现在,每一个党员、团员,每一个爱国的公民,都必须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地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一切力量。”“我们人民勤劳勇敢,坚忍不拔,有智慧、有理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顾大局、守纪律。几千年来,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半个多世纪来,他们满怀信心,艰苦奋斗,排除一切阻力,一次又一次写下了我国历史上的光辉灿烂的篇章。任何强大的敌人都没有把我们压倒,任何严重的困难都没有把他们挡住。”(19)

    那么,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这种精神的深层动力何在?邓小平强调了共同的信念的重要作用,“没有了信念,就没有了一切,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又有代表哪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因此我们才能够团结和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叫做万众一心。有了这样的团结,任何困难和挫折都能克服。”(20)

   (五)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争取胜利的精神。

    无产阶级作为新事物,它担负着推翻一切旧的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新社会,最终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全新的历史使命,因此,我们必须以革命乐观主义的精神面对现实和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我们坚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20世纪80年代末期,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出现了巨大的挫折,当时有些人对社会主义丧失了信心,对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产生了动摇。对此,邓小平同志指出:“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了封建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的几百年间,发生过多少次王朝复辟?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某种暂时复辟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规律性现象,一些国家出现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经受锻炼,从中吸收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21)

           二、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的指导思想和基本途径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和动员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坚持这一指导思想,就要立足于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有益成果。因此,我们提倡和弘扬的民族精神,应当是面向世界,面向现实,面向未来的,科学的大众的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先进的民族精神。

    (一)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必须以爱国主义为旗帜,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爱国主义作为一种体现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深厚感情的崇高精神,历来是鼓舞和动员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历史发展的巨大的精神力量,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在现阶段,爱国主义则主要表现为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实现现代化是中华民族振兴的共同理想。这是中国人民的执着追求。邓小平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22)“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23)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集中体现了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今天,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都越来越自觉地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中国”,只有把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有机地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才能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在今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坚持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主义。但是,也必须清楚我们所倡导的爱国主义,决不是狭隘 的民族主义。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提倡的一种高尚道德。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这种精神,是我党对自身的要求,也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接受。培育和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我国有充分的社会条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保证了人民的当家作主,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倡导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既要求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规范和调节市场行为,但同时也要用道德手段来加以制约。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可以更好地实现先进性与广泛性要求的有机统一。

    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应当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和提倡的价值导向。它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充分保障了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同时由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又决定着社会成员有着共同的利益,这就必然要求社会成员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坚持这一原则,要求社会成员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为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集体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当然,我们也要求国家和集体要重视和依法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因为,没有对民个人正当利益的保护,没有个人积极性的发挥,国家和集体利益就不可能实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纠正了过去在这一方面曾经发生过的错误倾向,实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依法保护个人利益,鼓舞人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获取的正当的经济利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又积极引导公民个人对社会,对人民负责,这就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

   (二)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既要借鉴和吸收外来文化的精神,同时又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应当看到民族精神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范畴,它应当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从同世界各国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中不断吸取营养,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容,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是离不开世界文明大道的。近代以来,各国、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影响,已成为民族精神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特别是在当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信息为载体的各种文化和观念,在全球范围内传播。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机遇,学习和吸收世界各民族之长。在此过程中,必须也必然摒弃狭隘的的民族主义。但是,实行开放改革,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邓小平同志一再告诫我们要极力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泛滥,要反对任何形式的崇洋媚外,全盘西化的倾向,同时也认为我们有办法,有能力解决对外开放中一些不良现象。

    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文化成果。长期以来,我们形成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的民族精神,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凝聚,正是这种精神,才使得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历经磨难而信念愈坚,饱尝艰辛而斗志更强,同时,它也是我们在未来岁月里获得相传,继往开来的强大的精神动力,因此,如何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地磨练民族文化,丰富和发展民族精神,从而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是摆在我们以及后人面前的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三)、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重在加强教育,要坚持不懈,同时要把民族精神的培育纳入精神文化建设的全过程。

要从青少年抓起,把培育民族精神贯穿于幼儿园到大学乃至一个人的终生教育的全过程中,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年,要有理想。”(24)“革命的理想,共产主义的品德,要从小开始培养--------我们要大力在青少年中提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奋斗,勇敢面对敌人的革命风尚”(25),为此,我们要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早点的教育形式,比如;选择各种节日,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纪念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要进步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要进步加强历史教育,使全体人民了解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既要把教育放在首位,同时又必须从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提供制度上的保障。首先,要抓好舆论宣传,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营造浓郁的气氛。使人们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时时处处都是能受到民族精神的感染和熏陶。要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上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其次,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力,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方针,努力发展学术自由和创作自己,提倡不同学派的学术争鸣。以增加其相互了解和借鉴。最后,要从法律和法规上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对一切宣扬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的思想,对一切有损于国格、人格的行为,对一切涣散民族凝聚力,有伤民族自豪感的言行,对一切违法乱纪、腐败和影响安定团结的行为,必须同社会舆论加以谴责,或予以纪律的处分或予以法律的制裁。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柱,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深刻的体现。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品格,就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今天,我们应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与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全部实践相结合,使全体人民始终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迎接美好的明天。(本文获得JDB(中国)电子-官方网站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征文教工组三等奖,作者为社科系教师)

 

(编辑:田明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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